工程量计算规则


第一章  综合布线工程

   

    一、本章定额包括:双绞线、光缆、泄漏同轴电缆、电话线和广播线的敷设、布放和测试工程。

    二、本章不包括的内容:钢管、PVC管、桥架、线槽敷设工程、管道工程、杆路工程、设备基础工程和埋式光缆的填挖土工程,若发生时执行广西第二册《电气设备安装工程》定额和有关土建工程定额。

    三、本章双绞线布放、配线架和跳线架的安装、打接定额量,是按六类以下(含六类)非屏蔽布线系统编制的,六类以上的布线系统工程按相应定额子目的定额人工增加20%计算。屏蔽系统按相应定额子目定额人工增加20%计算。

    四、在已建天棚内敷设线缆时,所用定额子目的综合工日的用量按增加80%计算。

工程量计算规则

    一、双绞线缆、光缆、漏泄同轴电缆、电话线和广播线敷设、穿放、明布放以单根延长“米”计算。

    二、制作跳线以“条”计算,卡接双绞线缆以“对”计算,跳线架、配线架安装以“条”计算。

    三、安装各类信息插座、光缆终端盒和跳块打接以“个”计算。

    四、双绞线缆测试,以“链路”或“信息点”计算,光纤测试以“链路”或“芯”计算。

    五、布放尾纤以“根”计算。

    六、室外架设空光缆以“米”计算。

    七、光缆接续以“头”计算。

    八、制作光缆成端接头以“套”计算。

    九、安装漏泄同轴电缆接头以“个”计算。

    十、成套电话组线箱、机柜、机架、抗震底座安装以“台”计算。

    十一、安装电话出线口、中途箱、电话电缆架空引入装置以“个”计算。

第二章  通信系统设备安装工程

   

    一、本定额包括铁塔、天线、天线馈线系统,数字微波通信,卫星通信,移动通信,光纤通信,程控交换机,会议电话、会议电视等设备的安装安装、调试工程。

    二、本章铁塔的安装工程定额是在正常的气候条件下施工取定的,本定额不包括铁塔基础施工、预埋件的埋设及防雷接地施工。楼顶铁塔架设,综合工日上调25%

    三、安装通信天线:

    1.楼顶增高架上安装天线按楼顶铁塔上安装天线处理。

    2.铁塔上安装天线,不论有、无操作平台均执行本定额。

    3.安装天线的高度均指天线底部距塔(杆)座的高度。

    4.天线在楼顶铁塔上吊装,是按照楼顶距地面20m以下考虑的,楼顶距地面高度超过20m的吊装工程,按照册说明的高层建筑施工增加费用计取。

    四、光纤通信。光纤传输设备安装与调测定额10Gb/s2.5Gb/s622Mb/s系统按1+0状态编制。当系统为1+1状态时,TM终端复用器每端增加2个工日,ADM分插复用器每端增加4个工日。

    五、会议电话和会议电视的音频终端执行第六章有关定额,视频终端定额执行第九章相关定额。

    六、有关电话线、广播线的布线定额,执行第一章相关定额。

工程量计算规则

    一、铁塔架设,以“吨”计算。

    二、天线安装、调试。以“副”(天线加边加罩以“面”)计算。

    三、馈线安装、调试,以“条”计算。

    四、微波无线接入系统基站设备、用户站设备安装、调试,以“台”计算。

    五、微波无线接入系统联调,以“站”计算。

    六、卫星通信甚小口径地面站(VSAT)中心站设备安装、调试,以“台”计算。

    七、卫星通信甚小口径地面站(VSAT)端站设备安装、调试、中心站站内环测及全网系统对测,以“站”计算。

    八、移动通信天馈系统中安装、调试、直放站设备、基站系统调试以及全系统联网调试,以“站”计算。

    九、光纤数字传输设备安装、调试以“端”计算。

    十、程控交换机安装、调试以“部”计算。

    十一、程控交换机中继线调试以“路”计算。

    十二、会议电话、电视系统设备安装、调试以“台”计算。

    十三、会议电话、电视系统联网测试以“系统”计算。

第三章  计算机网络系统设备安装工程

   

    一、本章定额包括计算机(微机及附属设备)和网络系统设备,适用于楼宇、小区智能化系统中计算机网络系统设备的安装、调试工程。

    二、本章有关缆敷设定额执行第一章有关定额。电源、防雷接地定额执行第七章有关定额。本定额不包括支架基座制作和机柜的安装,发生时,执行广西第二册《电气设备安装工程》相关定额。

    三、试运行超过1个月,每增加1天,则综合工日、仪器仪表台班的用量分别按增加3%计算。

工程量计算规则

    一、计算机网络终端和附属设备安装,以“台”计算。

    二、网络系统设备、软件安装、调试,以“台(套)”计算。

    三、网络调试、系统试运行、验收测试,以“系统”计算。

第四章  建筑设备监视系统安装工程

   

    一、本章定额适用于楼宇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安装调试工程,其中包括多表远传系统、楼宇自控系统。

    二、本章定额不包括设备的支架、支座制作,发生时,执行广西第二册《电气设备安装工程》相关定额。

    三、有关线缆布放按第一章综合布线工程执行。

    四、全系统调试费,按人工费的10%计取。

工程量计算规则

    一、基表及控制设备、第三方设备通信接口安装、抄表采集系统安装与调试,以“个”计算。

    二、中心管理系统调试、控制网络通信设备安装、控制器安装、流量计安装与调试,以“台”计算。

    三、楼宇自控中央管理系统安装、调试,以“系统”计算。

    四、楼宇自控用户软件安装、调试,以“套”计算。

    五、温(湿)度传感器、压力传感器、电量变送器和其他传感器及变送器,以“支”计算。

    六、阀门及电动执行机构安装、调试,以“个”计算。

第五章  有线电视系统设备安装工程

 

    一、本章定额适用于有线广播电视、卫星电视、闭路电视系统设备的安装调试工程。

    二、本章天线在楼顶上吊装,是按照楼顶距地面20m以下考虑的,楼顶距地面高度超过20m的吊装工程,按照册说明的高层建筑施工增加计取。

工程量计算规则

    一、电视共用天线安装、调试,以“副”计算。

    二、敷设天线电缆,以“米”计算。

    三、制作天线电缆接头,以“头”计算。

    四、电视墙安装、前端射频设备安装、调试,以“套”计算。

    五、卫星地面站接收设备、光端设备、有线电视系统管理设备、播控设备安装、调试,以“台”计算。

    六、干线设备,分配网络安装、调试,以“个”计算。

第六章  扩声、背景音乐系统设备安装工程

 

    一、本章定额包括扩声和背景音乐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工程。

    二、调音台种类表示程式:1+234

    1”为调音台输入路数;“2”为立体声输入路数;“3”为编组输出路数;“4”为主输出路数。

    三、有关布放定额按第一章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定额执行。

    四、本章设备按成套购置考虑。

    五、扩声全系统联调费,按相关分系统调试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和仪表费的35%计取。

    六、背景音乐全系统联调费,按相关分系统调试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和仪表费的35%计取。

工程量计算规则

    一、扩声系统设备安装、调试,以“台”计算。

    二、扩声系统设备试运行,以“系统”计算。

    三、背景音乐系统设备安装、调试,以“台”计算。

    四、背景音乐系统联调、试运行,以“系统”计算。

第七章  电源与电子设备防雷接地装置安装工程

 

    一、本章定额适用于弱电系统设备自主配置的电源,包括太阳能电池、开关电源。

    二、有关建筑电力电源、蓄电池、不间断电源布放电源线缆,按广西第二册《电气设备安装工程》相关定额计算。

    三、太阳能电池安装,已含吊装太阳能电池组件的工作,使用中不论吊装高度,执行同一定额标准。

    四、电子设备防雷、接地系统:

    1.本章防雷、接地定额适用于电子设备防雷、接地安装工程。建筑防雷、接地定额执行广西第二册《电气设备安装工程》有关定额。

    2.本章防雷、接地装置按成套供应考虑。

工程量计算规则

    一、太阳能电池方阵铁架安装,以“m2”计算。

    二、太阳能电池,以“组”计算。

    三、开关电源安装、调试、整流器、其他配电设备安装,以“台”计算。

    四、天线铁塔防雷接地装置安装,以“处”计算。

    五、电子设备防雷接地装置、接地模块安装,以“个”计算。

    六、电源避雷器安装,以“台”计算。

第八章  城市道路交通、停车场管理系统设备安装工程

 

    一、本章设备按成套购置考虑,在安装时如需配套材料,由设计按实计列。

    二、有关摄像系统设备安装、调试,按本册第九章有关定额执行。

    三、有关电缆布放按本册第一章有关定额执行。

    四、本章分系统联调包括:车辆检测识别设备系统,出/入口设备系统,显示和信号设备系统,监控管理中心设备系统。

    五、全系统联调费,按相关分系统调试直接工程费用中的人工费和仪表费的35%计取。

工程量计算规则

    一、车辆检测识别设备、出入口设备、显示和信号设备、监控管理中心设备安装、调试,以“套”计算。

    二、分系统调试和全系统联调,以“系统”计算。

第九章  楼宇安全防范系统设备安装工程

 

    一、本章定额适用于新建楼宇安全防范系统设备安装工程。楼宇安全防范系统工程包括:入侵报警、出入口控制、电视监控设备安装系统工程。

    二、本定额设备按成套购置考虑。

    三、安全防范全系统联调费,本系统调试按相关分系统调试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和仪表费的35%计取。

工程量计算规则

    一、入侵报警器(室内外、周界)设备安装工程,以“套”计算。

    二、出入口控制设备安装工程,以“台”计算。

    三、电视监控设备安装工程,以“台”(显示装置以m2)计算。

    四、分系统调试、系统集成调试,以“系统”计算。

第十章 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

 

    一、本章定额适用于新建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。住宅小区智能化设备系统安装工程包括:家居控制系统设备安装、家居智能化系统设备调试、小区智能化系统设备调试、小区智能化系统试运行。

    二、有关综合布线、通信设备、计算机网络、家居三表、有线电视设备、背景音乐设备、防雷接地装置、停车场设备、安全防范设备等的安装、调试参照本册相应定额子目。

    三、本章设备按成套购置考虑。

工程量计算规则

    一、住宅小区智能化设备安装工程,以“台”计算。

    二、住宅小区智能化设备系统调试,以“套”(管理中心调试以“系统”)计算。

    三、小区智能化系统试运行、测试,以“系统”计算。

第十一章 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

 

    一、本章包括探测器、按钮、模块(接口)、报警控制器、联动控制器、报警联动一体机、重复显示器、警报装置、远程控制器、火灾事故广播、消防通讯、报警备用电源安装等项目。

    二、本章包括以下工作内容:

    1.施工技术准备、施工机械准备、标准仪器准备、施工安全防护措施、安装位置的清理。

    2.设备和箱、机及元件的搬运、开箱、检查、清点,杂物回收、安装就位、接地,密封箱、机内的校线、接线、挂锡、编码、测试、清洗、记录整理等。

    三、本章定额中均包括了校线、接线和本体调试。

    四、本章定额中箱、机是以成套装置编制的;柜式及琴台式安装均执行落地式安装相应项目。

    五、本章包括自动报警系统装置调试,水灭火系统控制装置调试,火灾事故广播、消防通讯、消防电梯系统装置调试,电动防火门、防火卷帘门、正压送风阀、排烟阀、防火阀控制系统装置调试,气体灭火系统装置调试等项目。

    六、系统调试是指消防报警和灭火系统安装完毕且联通,并达到国家有关消防施工验收规范、标准所进行的全系统的检测、调整和试验。

    七、自动报警系统装置包括各种探测器、手动报警按钮和报警控制器,灭火系统控制装置包括消火栓、自动喷水、卤代烷、二氧化碳等固定灭火系统的控制装置。

    八、气体灭火系统调试试验时采取的安全措施,应按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。

    九、本章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:

    1.设备支架、底座、基础的制作与安装。

    2.构件加工、制作。

    3.电机检查、接线及调试。

    4.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控制装置安装。

    5CRT彩色显示装置安装。

工程量计算规则

    一、点型探测器按线制的不同分为多线制与总线制,不分规格、型号、安装方式与位置,以“只”为计量单位。探测器安装包括了探头和底座的安装及本体调试。

    二、红外线探测器以“对”为计量单位。红外线探测器是成对使用的,在计算时一对为两只。定额中包括了探头支架安装和探测器的调试、对中。

    三、火焰探测器、可燃气体探测器按线制的不同分为多线制与总线制两种,计算时不分规格、型号,安装方式与位置,以“只”为计量单位。探测器安装包括了探头和底座的安装及本体调试。

    四、线形探测器的安装方式按环绕、正弦及直线综合考虑,不分线制及保护形式,以“10m”为计量单位。定额中未包括探测器连接的一只模块和终端,其工程量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。

    五、按钮包括消火栓按钮、手动报警按钮、气体灭火起/停按钮,以“只”为计量单位,按照在轻质墙体和硬质墙体上安装两种方式综合考虑,执行时不得因安装方式不同而调整。

    六、控制模块(接口)是指仅能起控制作用的模块(接口),亦称为中继器,依据其给出控制信号的数量,分为单输出和多输出两种形式。执行时不分安装方式,按照输出数量以“只”为计量单位。

    七、报警模块(接口)不起控制作用,只能起监视、报警作用,执行时不分安装方式,以“只”为计量单位。

    八、报警控制器按线制的不同分为多线制与总线制两种,其中又按其安装方式不同分为壁挂式和落地式。在不同线制、不同安装方式中按照“点”数的不同划分定额项目,以“台”为计量单位。

    多线制“点”是指报警控制器所带报警器件(探测器、报警按钮等)的数量。

    总线制“点”是指报警控制器所带有地址编码的报警器件(探测器、报警按钮、模块等)的数量。如果一个模块带数个探测器,则只能计为一点。

    九、联动控制器按线制的不同分为多线制与总线制两种,其中又按其安装方式不同分为壁挂式和落地式。在不同线制、不同安装方式中按照“点”数的不同划分定额项目,以“台”为计量单位。

    多线制“点”是指联动控制器所带联动设备的状态控制和状态显示的数量。

    总线制“点”是指联动控制器所带的有控制模块(接口)的数量。

    十、报警联动一体机按其安装方式不同分为壁挂式和落地式。在不同安装方式中按照“点”数划分定额项目,以“台”为计量单位。

    这里的“点”是指报警联动一体机所带的有地址编码的报警器件控制模块(接口)的数量。

    十一、重复显示器(楼层显示器)不分规格、型号、安装方式,按总线制与多线制划分,以“台”为计量单位。

    十二、警报装置分为声光报警和警铃报警两种形式,均以“只”为计量单位。

    十三、远程控制器按其控制回路数以“台”为计量单位。

    十四、火灾事故广播中的功放机、录音机的安装按柜内及台上两种方式综合考虑,分别以“台”为计量单位。

    十五、消防广播控制柜是指安装成套消防广播设备的成品机柜,不分规格、型号以“台”为计量单位。

    十六、火灾事故广播中的扬声器不分规格、型号,按照吸顶式与壁挂式以“只”为计量单位。

    十七、广播分配器是指单独安装的消防广播用分配器(操作盘),以“台”为计量单位。

    十八、消防通讯系统中的电话交换机按“门”数不同以“台”为计量单位;通讯分机、插孔是指消防专用电话分机与电话插。

    十九、报警备用电源综合考虑了规格、型号,以“台”为计量单位。

    二十、消防系统调试包括:自动报警系统、水灭火系统、火灾事故广播、消防通讯系统、消防电梯系统、电动防火门、防火卷帘门、正压送风阀、排烟阀、防火阀控制装置、气体灭火系统装置。

    二十一、自动报警系统包括各种探测器、报警按钮、报警控制器组成的报警系统,分别不同点数以“系统”为计量单位,其点数按多线制与总线制报警器的点数计算。

    二十二、水灭火系统控制装置按照不同点数以“系统”为计量单位,其点数按多线制与总线制联动控制器的点数计算。

    二十三、火灾事故广播、消防通讯系统中的消防广播喇叭、音箱和消防通讯的电话分机、电话插孔,按其数量以“10只”为计量单位。

    二十四、消防用电梯与控制中心间的控制调试以“部”为计量单位。

    二十五、电动防火门、防火卷帘门指可由消防控制中心显示与控制的电动防火门、防火卷帘门,以“10处”为计量单位,每樘为一处。

    二十六、正压送风阀、排烟阀、防火阀以“10处”为计量单位,一个阀为一处。

    二十七、气体灭火系统装置调试包括模拟喷气试验、备用灭火器贮存容器切换操作试验,按试验容器的规格(L),分别以“个”为计量单位。试验容器的数量包括系统调试、检测和验收所消耗的试验容器的总数,试验介质不同时可以换算。